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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月2日起分2階段開放民眾施打公費流感疫苗,以及分3階段施打65歲以上長者肺炎鏈球菌疫苗

流感疫苗2階段:

第一階段(2023/10/2起):對象包括「65歲以上長者」、「學齡前幼兒」、「醫事及衛生防疫相關人員」、「孕婦及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」等11類對象。

第二階段(2023/11/1始):對象為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。

※「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」施打時請記得攜帶 嬰兒出生證明文件 完成出生登記之戶口名簿

肺炎鏈球菌疫苗3階段:

第一階段(2023/10/2起):曾接種過「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」或「15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5)」,且間隔至少1年者(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),可公費接種1劑「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」。

第二階段(2023/11/27起):從未曾接種過任何肺炎鏈球菌疫苗,可先公費接種1劑「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」。間隔至少1年後(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)再公費接種1劑「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」。

第三階段(2023/12/25起):曾經接種「2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PV23)」,且間隔至少1年者,可公費接種1劑「13價肺炎鏈球菌疫苗(PCV13)」。

※貼心通知,65歲以上長者 可同時分開不同部位 接種XBB.1.5、流感、及肺炎鏈球菌3種疫苗。